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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营市亚通石化有限公司 120 万吨/年抽余油制液化气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

东营市亚通石化有限公司 120 万吨/年抽余油制液化气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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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摘要】:
随着中国经济持续、稳定、快速发展,市场对烷烃、芳烃等基础产品的需求量大大增加。基于此,东营市亚通石化有限公司为了实现公司产品种类多样化,增强公司的综合市场竞争能力,决定在东营港高端石化和新材料产业园现有厂区内建设 120 万吨/年抽余油制液化气项目。
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)、《关于切实加强风险
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》(环发[2012]98 号)、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
信息公开指南(试行)》(环办[2013]103 号)等的有关规定,我公司做为责任主体开展
了 120 万吨/年抽余油制液化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,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
书编制单位后 7 个工作日内对本项目相关信息进行首次公示,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
(征求意见稿)已初步编制完成后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。